< 打石工的職業傷害 >
打石工的職業傷害很多,依據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於民國106年室內裝修拆除作業勞工之職業衛生危害暴露,(表 4) 自覺異常狀況分析顯示 :
自覺狀況調查結果以肌肉骨骼系統異常比例為56%最高,主要部位為肩膀與腰部,可能為勞工必須經常搬運重物或使用重量超過10 公斤之電動鎚。因振動所引起的神經系統問題如指尖麻木與肌肉無力症狀亦為多數,異常比例為26%。呼吸系統症狀主要為疲倦感,自覺聽力下降或是耳鳴之比例為29%。以上症狀多數均與作業環境中之危害因子有關。另外,近幾年職業病門診發現的矽肺症、塵肺症,除鶯歌窯業外,幾乎都是打石工,且屬中度至重度塵肺症,
(表 4) 自覺異常狀況分析
系統分類 |
自覺異常比例(%) |
主要症狀或部位 |
循環系統 |
9 |
胸悶、心悸 |
神經系統 |
26 |
指尖麻木、肌肉無力 |
呼吸系統 |
26 |
疲倦感、咳痰有哮鳴聲 |
皮膚 |
21 |
乾燥、發癢、皮膚炎 |
視覺系統 |
18 |
視力模糊、溢淚 |
聽覺系統 |
29 |
聽力下降、耳鳴 |
肌肉骨骼 |
56 |
肩膀12、腰部9、手腕8、手肘7 |
該研究期間自願接受自覺健康問卷調查勞工合計34 名,年齡介於26 歲至64 歲,平均45 歲。從業年資最短為半年、最長50 年,平均年資約17 年,彙整如表 3。會談中發現從業人員大多由年輕時代起從事此行業,瞭解危害但也逐漸習慣於從事此作業,對於作業時是否使用防護具多取決於是否影響作業或是溝通,勞工使用聽力防護具比例不高,使用工作手套比例最高,因為可以減輕電動鎚所產生之振動,同時阻絕機器較長時間使用所產生的高溫。
< 作業危害因子 >
拆除工之作業危害主要是粉塵、噪音及振動之暴露。
1. 粉塵
65電動鎚(打石)作業勞工粉塵暴露狀況嚴重,總粉塵以及可呼吸性粉塵之95 百分位濃度值分別為59.3 mg/m3 以及 18.3 mg/m3,為第二種粉塵容許暴露標準之數倍,可判定此類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均超過標準。但勞工習慣使用一般式平面口罩,多數勞工戴口罩時均無法確保含塵空氣由鼻樑周圍以及臉頰滲入。研究發現拆除作業後,勞工為了快速進行下一階段之防水塗布作業,經常使用工業用吹風機吹除在結構表面上之粉塵,如此會造成相當嚴重之粉塵飛揚。
2. 噪音
由作業所造成之噪音經現場量測後發現,勞工使用電動鎚作業之噪音暴露音壓級介於103 dBA 與105 dBA 之間,混凝土切割作業噪音暴露亦不小於105 dBA,但因勞工作業頻率不同以及作業現場所進行之拆除對象物的差異,將影響勞工之噪音暴露。電動鎚作業勞工8 小時噪音劑量之95 百分位數為697%,為保障勞工健康,此類作業僅能作業68 分鐘但實務上不可能,作業現場訪視結果發現並未有勞工使用適當之聽力防護具,建議勞工使用NRR 35 dB 之聽力防護具,或是減少作業時間以維護聽力。現場訪視測定時發現一名電動鎚作業勞工使用衛生紙塞住耳道,因勞工多屬自營作業或臨時工,相關單位或工會團體應強化宣導使於噪音作業場所之作業勞工正確使用聽力防護具。
3. 振動
因作業使用之電動鎚重量達15 公斤(Hitachi PA65A)、一般電動鎚(Hitachi H41)與其同形式者重量為5.5 公斤,且作業時必須彎腰,因此人因危害亦是另一應加以重視之作業危害。問卷結果顯示出肌肉骨骼方面之自覺健康異常比率達56%,肩膀異常12 人、腰部異常9 人、手腕異常8 人、手肘異常7 人。本研究勞工手部振動加速度值大多超過6 m/s2,依照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勞工作業宜限制在2 小時以內,若以95 百分位數推算加速度值達10.2 m/s2,作業時間應控制在1 小時以內。
( 定期健康檢查 )
經「勞工是否定期接受健康檢查」之調查結果發現,約有三成(10 名)勞工填寫近5 年未曾接受健康檢查,分析僱用型態,不支薪自營作業或家族勞動及臨時員工約佔半數(16 名),此類員工接受定期健康檢查的機會較低。工會團體可以推動此類作業勞工定期健康檢查,特別是噪音及振動所引起之健康危害可藉由職業病門診,由專科醫師加以檢查分析。危害可藉由職業病門診,由專科醫師加以檢查分析。